2009年11月3日,在北京于“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会”上,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《委托调解协议》。
协议中约定北京高院审理的涉及互联网的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不正当竞争及技术合同的案件,均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。
签约照片
(注:左一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兼调解中心主任高卢麟,右一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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